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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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站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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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站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站长领导下,对分管工作全 面负责;
二、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
三、不定期的对分管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实时掌握工作情况,重大问题 及时向站长汇报;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执法工作;
五、审查、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
六、负责对县(市)、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协调指导工作;
七、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及时上报,组织或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及时完成站长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