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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长春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03-14 来源: 浏览: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9-03-13 10:17 来源: 法规处
 
2018年度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强化制度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法,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根据年初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委年初制定的《市建委2018年度法制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我们将全年的法制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具体工作如下: 

  (一)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 

  1.从组织领导上推进。建立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李健主任担任组长,陈桂林、李长城、李铁生、周洪亮等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处长及委属各单位一把手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工作检查、工作考核等机制。 

  2.从科学规划上推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导各执法单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从完善工作制度上推进。制定了中长期制度建设规划,把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界定行政执法职责 

  4.加强对权责清单的把控。以政府官网确认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基础,执照“谁主管谁调整,谁实施谁调整”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为方便工作我们在每个单位都确定了权责清单调整负责人,全程掌握权责清单的动态变化。 

  5. 加强对执法主体的清理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对委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和委属7家委托执法单位进行了清理。进一步明确了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法律依据等。 

  (三)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6.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了《长春市建委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成立大案审理委员会,对单位行政处罚1万元以上、个人处罚2千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提交大案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集中审理。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截止12月底,共有96 项行政处罚案件提交案审会集体讨论,并下发了处罚决定,当事人均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规章制度。各执法单位采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配备执法记录仪,对部分敏感案件做到全程电子影音记录。执法处罚结果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在我委官网对外公示。在罚款上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8.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各执法单位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严格执行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规定。能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记录在案。在案件调查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充分说明对认定的事实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裁量因素。 

  (五)大力推动行政执法监督 

  9.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监管。制定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证执法,并定期对执法证件进行清理,对离开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件,今年共清理执法证件8本。对新加入执法队伍的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执法人员档案,2018年共新增执法人员21人并办理了执法证件。 

  10.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使用国家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规范制作,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保存。6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抽查的36份案卷中,90分以上的案卷33件,占评查总数的92%,于9月底下发《关于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和《2018年行政执法检查情况通报》,表扬了先进,指出了问题。 

  11.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初以来,按照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查计划制定了《长春市建委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选择了6项检查任务纳入到今年的双随机监管工作,并通过监管平台上报,已通过审核。更新了3个检查对象名录库,调整了7名检查人员;更新了6家检查对象名录库,调整检查对象67家。5月份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生成并下发了6家单位的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共生成150项检查任务分别由15个小组进行检查。7月份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制定了《长春市建委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草案》,参与和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检查工作于11月20日全部完成并公示。 

  (六)继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12.协助行政审批办推进“只跑一次”工作。按照全市“一门办事、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跑动”办事模式要求,对我委54项进入“一门式、一张网”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全部事项均具备“只跑一次”条件,其中,零跑动事项2项,一次跑动事项52项。目前,正按照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全面推动“只跑一次”目标的实现。 

  13.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相关的行政审批条件,实现了“无审批部门委托的中介服务事项”的总目标。对维管中心和建管中心实施的23个中介机构平台库进行全面清理,通过与公管办的多次沟通,已形成清理意见并上报,在全市中介超市正式投入使用前,现有中介机构平台库继续使用,未来全部纳入全市中介超市统一管理。 

  14.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全面清理与“放、管、服”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截止到5月底共保留规范性文件64部,其中以市政府和办公厅名义制发的28部,我委制发的36部。 

  15.清理涉企优惠政策。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将由我委实施的涉企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将每项政策落实到位,共梳理出我委涉企优惠政策21项,涉及法规及文件38部, 

  有力地减轻了企业负担。 

  16.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对委内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后 15 日内,向市法制办进行了报送备案,并上传到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同时在我委官网上对外进行公示。 

  17.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登记制度。按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我委建立了《行政执法案件登记制度》,对巡查发现、接到举报、上级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含执行案件),全部按时间顺序登记造册备查,部门的行政执法案件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按时向法制办报告。 

  18.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登记报备各种数据,实现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行政执法案件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 

  19.加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在我委机关和各委托执法单位都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通过市政府的权力清单网对外公示。要求对接到的投诉举报要进行编号登记,并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受理和办理,并将调查进展和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对投诉举报人说明理由,并在登记中如实注明相关内容。 

  (七)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考核 

  20.为了加强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把行政执法考核作为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案件处理及专项法律知识测试等进行考核。把对“双随机”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对执法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2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长春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原则,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严格确保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认真处理好每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九)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2.为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我委分别组织了通用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800多人次;执法人员集中参加了市建委组织的执法培训共有290人。2018年1月,在市委党校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班,在轮训班培训中,重点学 

  习宣传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聘请了相关专家、学者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建档案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内容等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制作课件光盘, 5月初,经请示委领导,决定委托各执法单位自行组织一次法制培训。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已将培训佐证材料和执法人员考试试卷报市建委法规处。 

  (十)科学申报立法建议项目 

  23.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集 2019 年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长府法发[2018]10号)通知要求,立足“放、管、服”改革大局,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我委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梳理,重点解决了工作界面不清、职责不明,权力下放后监管服务不配套、制约本部门业务开展等问题。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日常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问题导向作为优先项目,通过对立法建议项目召开座谈论证会。征求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意见等形式收集信息、系统调研论证基础上,科学准确地申报了 2019年的立法建议项目。    

  二、工作中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法制工作的基础 

  委党组在工作中注意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经常过问法制工作,要求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法规处审核。委分管副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也把法制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二)注重调查研究,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我们在立法工作中抓住了几个重要环节:一是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和起草工作。每一部法规规章的出台,都由业务处室提出立法意见,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前期调研论证,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吸收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划分轻重缓急,制定立法计划。二是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采取多种形式收集资料,注重平衡各方的利益。三是向其他城市学习,吸取各地的立法经验和成果,从而使我们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有效地保证了立法质量。 

  (三)强化制度建设,是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的核心 

  为使法律法规真正付诸实施产生实效,严格落实执法制度,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法规处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构成了我委依法行政责任制度的基本框架,通过狠抓制度落实,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水平,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完善相关制度 

        待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落位后,根据法律规章等上级各项文件规定及委内工作的调整变化,及时完善委内相关的规章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正规化、制度化。 

  (二)增强法制教育、培训的深度和广度 

        按照全市普法工作和市法制办的要求,加强对全委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各执法单位也要按各自执法特点开展专项培训,做到法制教育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在各执法单位成立法制宣传基地、法制咨询基地、法律学习园地,面向社会和执法监督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宣传。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完善执法全程记录工作,坚持执法全程电子记录行为,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工作,强化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扩大案卷评查的数量,促进完善执法卷宗工作。